【课题中标公告】关于“2022年度互联网法治重点研究课题”中标情况的公告
为推动互联网产业发展、促进互联网司法治理和法学理论研究的交流互动,加强我国互联网法治领域前沿问题的研究,互联网法治研究院(杭州)(以下简称“研究院”)于2022年9月公开发布了《关于发布“2022年度互联网法治重点研究课题”的公告》。
一、
课题申报情况
截至课题申报截止时间,研究院共收到来自中国人民大学、浙江大学、上海交通大学、复旦大学、武汉大学、吉林大学、山东大学、厦门大学、西南政法大学、中国政法大学、华东政法大学等知名高校,以及各法院、各地社科院和科研机构等单位共计72份课题申请书。
二、
课题评审情况
根据《“2022年度互联网法治重点研究课题”专家评审规则》,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,本年度课题评审分为初审、专家盲审两个阶段。评审标准主要为:(一)选题意义、创新性、成果的实践价值等;(二)研究团队研究能力、研究基础等;(三)课题设计是否具有明确的问题意识、重点是否突出;(四)研究方法是否先进,是否能保障课题取得预期成果。
初审。研究院组织五位研究员召开初审工作会议,明确“2022年度互联网法治重点研究课题”的评审规则,初评并筛选出25份课题申报书进入下一轮专家评审。
专家盲审。对25份优质申报书进行匿名处理,邀请来自浙江高院、杭州中院、杭州互联网法院、互联网法治研究院(杭州)共五位评审专家,由专家选出10个课题,根据评审标准评分排序,并书面形成推荐理由。最终根据综合得分排名,确定10项中标课题。
三、
课题中标情况
根据课题评审结果,现将课题中标情况公告如下(以姓氏首字母为序):
(一)李岩(辽宁大学法学院)课题组:元宇宙风险预防与治理机制研究
(二)林秀芹(厦门大学法学院)课题组:平台数据反竞争行为监管与数据互操作的法律机制研究
(三)刘斌(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)课题组:我国网络数据知识产权治理与保护研究
(四)倪朱亮(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)课题组: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判定标准
(五)冉从敬(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)课题组:数据主权全球态势与中国方案研究
(六)尚志东(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)课题组:平台经济健康发展观视域下网络直播平台的合同治理机制研究——以平台发展与主播保护法益结构的优化配置为路径
(七)宋建宝(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互联网司法研究中心)课题组:数据流通的法律机制研究
(八)谢登科(吉林大学法学院)课题组:互联网涉外法治研究
(九)张凌寒(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)课题组:算法自动化决策的法律规制研究
(十)周翠(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)课题组:数字社会纠纷综合治理体系研究
以上中标课题组,课题发包单位将与其及其所在单位签订《科研项目合同书》,课题中期考核要求、结项要求、成果标注及归属要求详见合同,双方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,将双方权利、义务和责任落实到位,确保课题研究质量。
课题发包及管理单位联系人:潘老师
联系方式:0571-87393448